1、免收学费:对来自农村(含县级城镇)的全体同学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费。对建档立卡学生,按照国家政策免收学费、住宿费和教材费。
2、国家助学金:对建档立卡全体学生、各专业特困生及资助规定的22个县(不含县城)的农村学生,在校一、二学年每人每年发放2000元国家助学金。
3、奖学金:学校设有“国家奖学金”和“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”,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。